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签证?

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来港就业,一般均须向入境事务处申领工作签证/进入许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有意来港工作及定居的专业人才提供七项人才入境计划,包括: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 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非内地居民)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适用于内地居民)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不同入境计划的具体要求,可浏览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网站:https://www.hkengage.gov.hk/zh-CN/how-to-apply-for-a-visa

求职途径方面,香港劳工处提供多项免费就业服务,包括互动就业服务网站(https://www2.jobs.gov.hk/0/cn/)及流动应用程式。此外,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设有线上平台,为外来人才提供一站式就业资讯;劳工处亦推出了高等学历就业资讯网上平台,供具备学位程度的求职人士搜寻和申请合适职位。

work visa

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一般而言,年满18岁至64岁,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的雇员,除非属获豁免人士,否则雇主必须为雇员的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帐户作出雇员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

雇主必须以雇主本身的资金为雇员作强制性供款,并须就每个供款期(一般指粮期)从雇员的有关入息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就月薪雇员而言,现时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为$7,100及$30,000。

更多资讯,可浏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网站:https://www.mpfa.org.hk/sc

work insurance

我的收入如何缴税?

一般而言,非居港人士与居港人士的薪俸税基本征税原则并无分别。 非居港人士及居港人士同样可享有个人免税额。非居港人士就其香港以外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同样可享有已婚人士免税额及子女免税额。

另外受雇形式亦对税务责任有关系,从事「非香港受雇工作」的话,评税主任会按每一课税年度来港工作人士在港逗留的日数,计算你应缴的薪俸税额。绝大多数的来港工作人士,都是从事「香港受雇工作」。如从事「香港受雇工作」,收取的入息须先行全数当作应课税入息。

若内地居民符合“停留期不超过 183 天”的免税规定,并同时符合《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在香港的收入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而港澳之间亦有类似安排,详情可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安排》。

以上有关税务的计算视乎个人实际情况而定。更多资讯,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网站:https://www.ird.gov.hk/chs/welcome.htm

work personal tax

如果我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可以。根据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雇主须负补偿责任。

雇主不论是否须支付补偿,均须在意外发生后14天内(死亡个案为7天内)填妥指定表格向劳工处呈报。

补偿方面,雇主须支付按期付款(即工伤病假钱),款额为雇员受伤前每月收入与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每月收入差额的五分之四。

此外,雇主须于雇员提交医疗费收据后21天内发还有关医疗费,并在劳工处签发补偿评估证明书后21天内支付证明书上所列的补偿款额。

如雇主未购买劳工保险或怠于处理,雇员可直接向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呈报,或申请雇员补偿援助基金。

更多资讯,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处网站:https://www.labour.gov.hk/chs/legislat/content1.htm

work_compensation

如何终止雇佣关系?

终止雇佣关系须遵守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于无试用期或已完成试用期的连续性雇佣合约,通知期应为合约订明的期限(但不少于七天);合约未订明的,通知期不应少于一个月。

任何一方可选择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金额相当于通知期内雇员可赚取的工资。

终止合约的款项一般包括:未发放的工资、代通知金(如适用)、未发放的年假薪酬、按比例的年终酬金、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如适用)及其他合约列明的款项。

雇主须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支付终止合约款项。如果雇员被以较差的条款重新聘用,或雇主无合理理由单方面更改雇佣合约条款,雇员可视为遭受“变相解雇”,并有权向雇主追讨解雇补偿。

更多资讯,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处网站:https://www.labour.gov.hk/chs/faq/cap57d_whole.htm

work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签证?

在大湾区内的澳门工作,非本澳居民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工作许可,具体要求依据第21/2009号法律《聘用外地雇员法》执行。

一般情况下,非本澳居民前往澳门工作,必须先取得澳门当局发出的工作许可,未取得许可不得在澳门从事工作。

工作许可的申请主体有明确规定,输入外地雇员的申请,必须由澳门注册的公司向澳门特区政府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提出,个人无法直接申请,需由雇主统一办理。

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环节的审批及管理:

  • 审批外地雇员在澳门的工作许可,属于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的职权范围;
  • 批准外地雇员进入及逗留澳门,则由治安警察局负责。

因此,除了上述的工作许可外,雇主还必须为获准输入的外地雇员,申请「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简称「外地雇员证」,俗称「蓝卡」,这是外地雇员在澳门合法工作的重要凭证。

外地雇员证的申请途径较为灵活,可由雇主本人、其合法代理人,或透过澳门法定的职业介绍所,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居留及逗留许可处递交申请。有关申请的详细手续,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官方网址查询。

work visa

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非本地居民(外地雇员)在澳门工作,无需缴纳社会保障制度供款,相关规定依据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执行。

澳门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该法律规定,仅有处于劳动关系中的本地雇员及雇主,才须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障供款。而持有「蓝卡」的非本地居民(外地雇员),并不属于强制性供款的对象,因此无需个人缴纳社保供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外地雇员本人无需缴交社保,但雇主有法定义务,须为所聘用的外地雇员,向社保基金缴纳一笔「外地雇员聘用费」。该费用由雇主独自承担,并不会从外地雇员的薪资中扣除。

若对雇主缴纳的外地雇员聘用费有疑问,或想确认自身的聘用状况,可直接浏览社保基金官方网站查询,也可在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进行咨询。

work_insurance

我的收入如何缴税?

作为在澳门工作的外地雇员,你的收入须按规定缴纳职业税,相关要求依据《职业税规章》执行,其中2025年度(通常在2026年缴纳)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核心规定如下。

豁免额与税额扣减

根据第25/2024号法律第十九条规定,2025年度的职业税豁免额订定为144,000澳门元,同时应纳税额可享受30%的扣减优惠,这也是外地雇员缴纳职业税的重要优惠政策。

税率

职业税适用7%至12%的六级累进税率。实际计算时需注意,可课税年收益在144,000澳门元豁免额以下的部分,无需缴纳税款;超出豁免额的部分,才按照对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税额,计算后再扣除30%的应纳税额,最终得出实际需缴纳的税款。

申报义务

雇主负有主要申报责任:须在每年1月至2月(针对2025年度收益,通常为2026年1月及2月),递交上年度曾支付或发给散工、雇员薪酬的M3/M4式名表及其相应税务编号。与此同时,雇主需按季度,将从雇员薪酬内代扣的税款如数缴纳给澳门财政局。

雇员自身的申报要求则根据收入来源确定:第一组纳税人(即受雇人士,指在澳门替他人服务从事任何职业的人员)原则上须递交M/5格式收益申报书,详细列明上年度所收受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但如果你的报酬仅来自唯一雇主,则可免交该申报书,简化申报流程。

更多资讯,可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网站: https://www.dsf.gov.mo/zh-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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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作为在澳门工作的外地雇员,若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核心法律依据为第40/95/M号法令《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所引致之损害之弥补之法律制度》。

根据该法令,雇主对工作意外负有弥补责任,且通常须为雇员购买强制性工伤保险,用于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具体的赔偿范围与标准有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 医疗服务赔偿:雇主须全额承担受伤雇员一切必需的医疗、外科、药物、住院及康复等费用,直至雇员痊愈或被确定为长期绝对无能力为止。

    根据澳门劳工事务局公布的资料,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315万澳门元;若受伤雇员在澳门医院或卫生中心以外接受诊疗,每日赔偿上限为300澳门元。
  • 暂时无能力赔偿:若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在停工期间,雇员有权收取相等于自身2/3薪金的损害赔偿,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 长期无能力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医学鉴定的长期无能力程度(即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百分比),以及受伤时的基本回报计算。根据第40/95/M号法令第47条第2款规定,长期绝对无能力的最低赔偿限额为425,250澳门元,长期(部分及绝对)无能力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417,500澳门元。
  • 死亡赔偿:若工作意外导致雇员死亡,其遗属有权获得相应赔偿,最低赔偿限额为340,200澳门元,最高赔偿限额为1,134,000澳门元。

更多资讯,可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网站: https://www.dsal.gov.mo/zh_cn/standard/index.html

work compensation

如何终止雇佣关系?

澳门外地雇员与雇主终止雇佣关系,须严格遵循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终止主体(雇主或雇员)及终止原因的不同,有明确的流程及责任要求,具体分为「不以合理理由解除」、「以合理理由解除」及「雇员主动解除」三种情形。

不以合理理由解除
  • 雇主不以合理理由解除雇佣关系的情况下,雇主须按法定提前通知期(双方可另行约定,但约定的通知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不能约定雇员须遵守的通知期长于雇主),提前十五日通知雇员;若未提前通知,则须支付相应日数的代通知金。
  • 此外,雇主还须根据雇员的年资计算解雇赔偿。

具体标准为:

  • 超过试用期至1年,赔偿7日基本工资;
  • 1年至3年,每满一年赔偿10日;
  • 3年至5年,每满一年13日;
  • 5年至7年,每满一年15日;
  • 7年至8年,每满一年16日;
  • 8年至9年,每满一年17日;
  • 9年至10年,每满一年18日;
  • 10年以上,每满一年20日。

同时有法定限制:赔偿总额上限为解除当月基本报酬的12倍,且用于计算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为21,000澳门元。

以合理理由解除
  • 雇主以合理理由解除雇佣关系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关系法》第69条规定,当雇员犯有严重过错(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对企业实施暴力、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等),且该过错导致雇主无法再与其维持劳动关系时,雇主可即时解雇,无须预先通知,也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 但需注意,雇主应自知悉有关事实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终止关系的决定,并简要说明归责于雇员的事实及理由。
  • 若未按时作出书面通知,或通知中未清楚简述归责事实,该解雇将被视为不合理,此时雇员有权收取《劳动关系法》第70条规定赔偿金的两倍金额。
雇员主动解除
  • 如雇员欲主动解除雇佣关系,可选择提前通知解除,若双方未约定通知期,则按法律规定提前7日通知雇主;也可基于合理理由(如雇主屡次欠薪、侵犯雇员合法权利等)即时解除,此时雇员有权向雇主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 此外,外地雇员的雇佣合同原则上为确定期限,与聘用许可期限一致,若合同期满双方未续期,合同将自动终止,无须提前通知,也无任何赔偿。

更多资讯,可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网站: https://www.dsal.gov.mo/zh_cn/standard/index.html

work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签证?

work visa

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私下约定而免除。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具体规则如下: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底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当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并完成缴纳。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均需计入缴费基数。各地区设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例如广州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117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6234元 ),若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纳。
  • 用人单位责任: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申报缴费工资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缴纳滞纳金、利息。
  • 另外,内地亦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内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香港居民,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存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与内地职工一致,可在公积金中心港澳专窗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内地购房、租房、偿还内地或香港房产按揭贷款,离职、出境定居也可办理销户提取,亦支援跨境提取,例如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已实现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提取资金可直接汇入香港银行账户,全程免跨境汇款手续费,且支持线上(微信公众号)申请,资金最快即时到账。

work insurance

我的收入如何缴税?

  • 跨境工作生活的港澳人士,在内地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需要综合参考居住天数(183天规则和“六年规则”)与住所两个标准。
  • 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除统一政策外,部分特定区域有专属个税优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汇算时享受)
  •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免征额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征管方式:日常由支付所得的单位(雇主)按月或者按次实行"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汇总全年收入,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的税额,确定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这意味着多退少补,确保全年税负的准确公平。
  • 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的税务责任主要受居住天数、收入来源及工作区域(是否在大湾区)三大因素影响。
  • 以上有关税务的计算视乎个人实际情况而定,详情请参考税务当局网站。

work personal tax

如果我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 可以获得赔偿。主要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 医疗康复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伤残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享受不同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60%);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对应月数,具体为:一级:27 个月;二级:25 个月;三级:23 个月;四级:21 个月;五级:18 个月;六级:16 个月;七级:13 个月;八级:11 个月;九级:9 个月;十级:7 个月。
      • 伤残津贴(1-6级伤残):
        1-4 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相应比例,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差额: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转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 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同时单位依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五级:本人工资 70%;六级:本人工资 60%。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 级伤残):
        职工被认定为5-10 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职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情形除外)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的比例发放)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6年最新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计算,2026年发生工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130,040元(56502元 × 20倍),该标准全国统一。

work compensation

如何终止雇佣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止雇佣关系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须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即可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解除:
      • 即时解除(无需补偿):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
      • 预告解除(需补偿,即N或N+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即N):依照企业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形下裁员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 违法解除(需赔偿,即2N):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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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签证?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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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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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5(国发[2018]28号),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工作不再需要就业许可。
  • 求职方面可参考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网站 (https://ggfw.hrss.gd.gov.cn/gba/#/

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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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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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 是的,强制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私下约定而免除。进一步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具体规则如下: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底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当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并完成缴纳。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均需计入缴费基数。各地区设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例如广州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117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6234元 ),若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纳。
  • 用人单位责任: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申报缴费工资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缴纳滞纳金、利息。
  • 另外,内地亦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内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香港居民,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存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与内地职工一致,可在公积金中心港澳专窗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内地购房、租房、偿还内地或香港房产按揭贷款,离职、出境定居也可办理销户提取,亦支援跨境提取,例如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已实现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提取资金可直接汇入香港银行账户,全程免跨境汇款手续费,且支持线上(微信公众号)申请,资金最快即时到账。

我的收入如何缴税?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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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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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 跨境工作生活的港澳人士,在内地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需要综合参考居住天数(183天规则和“六年规则”)与住所两个标准。
  • 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除统一政策外,部分特定区域有专属个税优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汇算时享受)
  •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免征额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征管方式:日常由支付所得的单位(雇主)按月或者按次实行"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汇总全年收入,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的税额,确定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这意味着多退少补,确保全年税负的准确公平。
  • 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的税务责任主要受居住天数、收入来源及工作区域(是否在大湾区)三大因素影响。
    • 纳税判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内地居住累计不满 90 天的,境内工资薪金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免缴个税;累计满 90 天不满 183 天的,仅需就境内工作期间的收入缴纳个税。
    • 大湾区个税补贴: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香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内地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7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4号)8
    • 南沙专属优惠: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不受人才类别限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直接免征,政策执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9及《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22〕1号)。10
    • 内地与香港特区于2006年8月21日签订《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其后双方签订多份议定书 11,进一步扩大税务优惠范围及实践针对避税的国际标准。《安排》让从事内地和香港跨境工作的人士更了解其税务负担,有助促进内地和香港的双边贸易﹑投资活动﹑人才培训等交流和合作。
    • 内地和澳门之间亦有类似安排,详情可参阅《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12
  • 以上有关税务的计算视乎个人实际情况而定,详情请参考税务当局网站。

如果我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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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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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 可以获得赔偿。主要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 医疗康复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伤残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享受不同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60%);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对应月数,具体为:一级:27 个月;二级:25 个月;三级:23 个月;四级:21 个月;五级:18 个月;六级:16 个月;七级:13 个月;八级:11 个月;九级:9 个月;十级:7 个月。
      • 伤残津贴(1-6级伤残):
        1-4 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相应比例,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差额: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转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 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同时单位依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五级:本人工资 70%;六级:本人工资 60%。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 级伤残):
        职工被认定为5-10 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职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情形除外)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的比例发放)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6年最新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计算,2026年发生工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130,040元(56502元 × 20倍),该标准全国统一。

如何终止雇佣关系?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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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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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止雇佣关系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须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即可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解除:
      • 即时解除(无需补偿):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
      • 预告解除(需补偿,即N或N+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即N):依照企业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形下裁员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 违法解除(需赔偿,即2N):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